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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3人死亡续:厂方拒绝配合致救火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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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yanminxing 时间: 2008-07-19 08:06:10
22 位TOM网友发表了评论172 位TOM网友顶过526 位TOM网友踩过

昨天中午12点20分左右,奉贤区金汇镇航南公路3358号雷盛塑料包装(上海)有限公司塑胶车间突发重大火灾。3名消防战士壮烈牺牲,9名消防战士英勇负伤,2000多平方米厂房毁于一旦,近50辆消防车、300多名消防官兵参与抢险。

火灾发生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副市长艾宝俊、沈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并到医院看望慰问伤员。

现场

数百米高空浓烟翻腾

昨天下午3点,记者赶往火灾现场,当乘车行驶在A4公路上,远在几公里外,就看到阵阵黑烟在几百米高空翻腾,滚滚浓烟在空中形成一条明显的黑烟带。

下午4点左右,记者赶到现场,四周警笛长鸣,路边停满消防车。此时,离火灾发生已有3个多小时,但大火仍未被完全扑灭。

站在警戒线外,记者闻到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强烈刺鼻的塑料焦味。不时还能感觉到有黑色的塑料碎屑飘落在脸上。站在距离火灾现场50米外的隔离区,记者仍感觉到热浪阵阵,围观者的脸都被高温烤得发红。

50米外加油站幸免

记者发现,起火工厂的对面有一家中石化加油站,离火灾现场仅50米左右。为了防止加油站受到火灾波及,消防部门早已在油站外设警戒,保证周边安全。“幸亏加油站没被烧到,否则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一位在加油站附近开杂货店的男子心有余悸地说。据他介绍,中午12点多,对面厂房内就有浓烟冒出。

根据消防部门记录,昨天中午12点19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但大火被扑灭已是下午5点29分。据了解,位于着火点的塑胶车间内存放大量塑料原料,原料燃烧后产生的有毒气体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事发后,上海环境监测局的监测车也火速赶到现场监测空气数据。为保证人员安全,相关部门组织公司内的工人及居住在下风口的居民疏散到安全地方。

剖析

四大难点挡住救火进程

“交通不便,厂区无水,负载过大,厂方不配合,这四大难题几乎困住我们灭火进程。”说起这场火灾的整个救援过程,上海消防总队战训处处长徐文忠显得有些无奈。

昨天中午12:19,市119指挥中心的电话突然响起,来电人为奉贤区金汇镇的雷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们急切地说,公司塑胶车间突然着火,火势蔓延很快。仅8分钟,奉贤支队的消防战士就赶到现场进行扑救。但此时火势太大,支队只能向总部请求支援,很快全市多个消防中队都派出支援队伍,几十辆消防车火速赶赴奉贤。

徐文忠说,第一批消防战士赶到现场后,发现当地水源状况复杂,厂区内严重缺少水源,现有的消防龙头根本不够灭火使用。无奈之下,消防部门只能求助于离厂区两三百米远的河道。一批消防战士抱着水管冲向河浜,连续将十台水泵放入河水中,抽水灭火。“这是当时唯一可行的办法,但由于河道离厂房距离较远,战士们的救援时间被大量耽误。”整个救援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奉浦大桥发生堵车。“当时至少有几十辆消防车被堵大桥上,虽然警笛长鸣,但前方车辆不肯相让,拖延了整个支援。”

至于随后的灭火工作,不知是厂方一时无法找到图纸还是有意隐瞒,当消防指挥人员索要着火车间图纸时,厂方负责人却始终不肯将图纸拿出来。“没有结构图,给战士进入车间救援带来极大危险。”

伤情

罕见大火吞噬3名消防员

昨日下午14时05分,火灾现场一根50米长的主梁突然倒塌,3名正在救火的消防官兵被压,当场牺牲,另有9名消防队员受伤。今天上午记者获悉,上海市消防局火调小组已对火灾原因展开全面调查,该厂房建筑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据介绍,14点05分左右,10多名消防员在在仓库的北侧通道里,阻隔火势向邻近的仓库蔓延时,仓库建筑上方一根50米长房梁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坍塌,多名消防员被压。坍塌后,现场指挥立即组织了人员,利用消防车上的液压铲车和消防特种救援装备,将被压的消防员抬了出来。被压消防员中,3人不幸牺牲,9人不同程度受伤。

整个火场在14点30分的时候得到了控制,17点36分报熄灭。据消防部门透露,牺牲的3名消防员中,一人是排长,27岁,一人是班长,31岁,一人是入伍不满一年的新兵,今年刚满20岁。

今天凌晨,3名火灾中牺牲的消防战士家属,已陆续抵达奉贤。今天上午,公安部消防局杨建民副局长、上海市公安局朱伟明副局长、上海消防局陈飞局长等对家属进行了慰问。

(本文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祝玲 程怡 钱朱建 范献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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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条评论 | 我要评论

游客: 116.227.22.*  发表于:2008-07-20 15:44:06   回复此评论
我生活在上海,但我鄙视上海的记者及媒体发表如此低级的文章, 不是脑袋进水了, 真怀疑他们的出发点. 上海加油站的事故,也是上海的媒体抢先下结论的. 而安监局的才是客观的分析.国家公布有" 事故调查条例". 好好学习, 不要乱说话.
游客: 58.40.199.*  发表于:2008-07-20 11:23:35   回复此评论
支持记者 哪个游客在说粗话 !有没有教养!
游客: 121.25.130.*  发表于:2008-07-20 10:23:56   回复此评论
哭泣
游客: 218.0.5.*  发表于:2008-07-20 10:11:18   回复此评论
责任重于泰山防火于未然呀
游客: 116.76.128.*  发表于:2008-07-19 22:54:54   回复此评论
工厂没有厂房里面的结构,那里面是什么样,就要向导了。
游客: 122.219.74.*  发表于:2008-07-19 22:14:09   回复此评论
中国在应急处理处理方面要好好学习外国经验。没水、堵车、车辆不让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建议上海专家可以到东京走一走。
游客: 124.227.145.*  发表于:2008-07-19 21:03:55   回复此评论
城市工厂\大楼\商场灭火需要三个五个小时乃至一两天才全部灭好是平常事,说灭火其实能控制不往其他楼层或其他楼房燃烧就算是幸运了,着火的楼层或楼房没希望能救出什么财产了.这是我国消防工作水平决定的.
游客: 58.253.140.*  发表于:2008-07-19 19:32:14   回复此评论
嫉妒
游客: 58.40.216.*  发表于:2008-07-19 19:30:42   回复此评论
游客: (59.33.133.*)   的原贴:
为我们英勇的消防战士致敬!为不作为的领导感到无耻!写这个报道的人说企业不配合你就不怕雷劈了你啊!你这是在为不作为的人找台阶下你收了多少钱啊
支持!
游客: 58.40.216.*  发表于:2008-07-19 19:29:23   回复此评论
厂方哪里不配合?全文无任何语言说明题目,作者有记者的职业道德吗?!
游客: 59.33.133.*  发表于:2008-07-19 16:02:16   回复此评论
为我们英勇的消防战士致敬!为不作为的领导感到无耻!写这个报道的人说企业不配合你就不怕雷劈了你啊!你这是在为不作为的人找台阶下你收了多少钱啊
游客: 221.10.192.*  发表于:2008-07-19 15:39:48   回复此评论
典型的假新闻。从记者自己的描述中看不出来厂方拒绝配合。记者用这么一个标题哗众取宠,对厂方也是极不负责任的。着火时向消防提供建筑物图纸不是法定义务。一时拿不出图纸是正常现象。
游客: 221.10.192.*  发表于:2008-07-19 15:39:48   回复此评论
典型的假新闻。从记者自己的描述中看不出来厂方拒绝配合。记者用这么一个标题哗众取宠,对厂方也是极不负责任的。着火时向消防提供建筑物图纸不是法定义务。一时拿不出图纸是正常现象。
游客: 121.35.34.*  发表于:2008-07-19 15:37:16   回复此评论
游客: (58.39.160.*)   的原贴:
记者危言耸听,那个企业在紧急时刻能够把着火的厂房图纸立即找到和提供,图纸往往由管理档案的部门保存,同时保存的还有很多的图纸和文件,管理好的企业也要专人找半天,紧急时很难立即提供,如果图纸就在手边哪有不提供的道理。如果说厂房故意拖延消防人员施救,多半是冤枉。记者啊!!
讲的对,厂家如果手中有现成的图纸哪有拒绝提供的道理。除非消防官到达之后没有忙着救火而是就地扎营,支起桌子,而厂家人员忙着灭火无暇顾及官家的要求,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消防官兵在现场肯定是奋不顾身灭火,不会象他们的某些败类同事平时只知道敲诈企业。离厂区两三百米远的河道就有水可以用来救火,这个距离并不远,应该不会象本文说的那样会“大量耽误灭火”。当时至少有几十辆消防车被堵大桥上,虽然警笛长鸣,但前方车辆不肯相让,拖延了整个支援,对于这句话,如果情况属实,应重罚,建议交警部门罚款2000元,扣12分。平时对警察不满的群众肯定会拍手称快。不过要有证据,并且,被堵时有无消防官兵或交警下车指挥疏通?还是坐在车上除鸣笛外没有其它动作?
游客: 121.13.70.*  发表于:2008-07-19 14:43:25   回复此评论
游客: (124.78.25.*)   的原贴:
消防部门平时有没有对该厂进行过消防设施检查, 照理说该厂几年前火烧过,应该列为严查单位。。。不知道有没有腐败在其中。。。
偷笑如果说没有,估计地球人都不会相信.
游客: 222.84.45.*  发表于:2008-07-19 14:00:55   回复此评论
已经到了现场,通过观察和询问就很明了,又不是钻地道.
游客: 124.78.25.*  发表于:2008-07-19 13:31:31   回复此评论
消防部门平时有没有对该厂进行过消防设施检查, 照理说该厂几年前火烧过,应该列为严查单位。。。不知道有没有腐败在其中。。。
游客: 58.39.160.*  发表于:2008-07-19 11:20:41   回复此评论
记者危言耸听,那个企业在紧急时刻能够把着火的厂房图纸立即找到和提供,图纸往往由管理档案的部门保存,同时保存的还有很多的图纸和文件,管理好的企业也要专人找半天,紧急时很难立即提供,如果图纸就在手边哪有不提供的道理。如果说厂房故意拖延消防人员施救,多半是冤枉。记者啊!!
游客: 220.234.115.*  发表于:2008-07-19 10:14:33   回复此评论
自己一身毛还说别人是人妖
游客: 218.15.225.*  发表于:2008-07-19 10:02:16   回复此评论
先向消防官兵致敬。再提一意见:消防工作重在于防,消防局应对防区内目标的消防设施及图纸等按消防标准进行规范和要求,如应有的消防龙头等。此外,有关部门对无理不让消防和救护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快速通过的,也应立法予以严厉处罚,在今天国民道德水准很不理想的国情下,尤为重要。
游客: 219.128.15.*  发表于:2008-07-19 09:54:17   回复此评论
心痛
游客: 58.39.246.*  发表于:2008-07-19 08:50:38   回复此评论
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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